我其實是因為電影版的"芝加哥",才開始認識這部劇的。
從電影版轉到音樂劇,最大的特點是劇場版的演出中,舞台設計相當精簡。事實上,舞台幾乎有三分之二的空間被劃給了這部戲的樂隊,基本上就是一個爵士樂隊。儘管空間主要是安放樂手,但是還是保留了一些位置可以作為歌手出現的地方,所以儘管真正的舞台不大,但卻能夠活用大部分的空間。而前方三分之一的舞台則幾乎完全沒有背景,最常出現的背景其實是常常被搬進搬出的椅子。這樣簡單的背景,要撐住觀眾的注意力,就要靠著演員在台上賣力的又唱又跳。當然這部劇主打的就是暴力性感,所以幾乎所有女性角色的服裝都是布料少少,跳著性感的舞蹈。他們唱的曲子也是偏爵士路線,力道強悍,幾乎是一群性感女漢子。
這個1996年的製作在接近二十年後的現在看起來,整體感覺就跟目前音樂劇設計的風格不一樣:所有演員都在舞台上,不會台上台下滿天飛。當然,音樂也比最近幾年的音樂劇好聽許多。畢竟,能在競爭激烈的百老匯生存18年,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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