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臺灣飛回美國,因為十二個小時的時差,所以回來之後大概有幾天總是會作息不正常。
回來之後刻意讓自己還是早上起床,晚上十點以後睡覺,不過不可諱言的,的確就是到了下午就會昏昏欲睡。
回來的這幾天,音樂系有幾個演出都是我想聽的,所以儘管精神不濟,還是去聽了幾場。我以自己的身體證明了,精神不好的時候,實在不適合聽音樂會。
星期天下午聽了第一場音樂會。距離我飛回美國不過十多個小時而已。下午三點的音樂會,進場我就直接坐在最後一排,閉著眼睛聽音樂。閉著可好,整個人差點昏睡過去,不過隱約還是可以感覺到樂曲的開始跟結束,至少我知道到了樂曲結束的時候要趕快起來鼓掌... 半場之後,趕快落荒而逃,回宿舍去躲起來。
過了三天,又有另一個音樂會。這次是晚上八點舉行。我知道眼睛閉著一定又會不省人事,所以告訴自己一定要眼睛張開聽音樂會。不過根本沒有用,眼睛照樣張不開,第一個音開始我就不行了。真的是一聽馬上昏睡... 就算那些曲子再有興趣再喜歡,照樣撐不住...
所以下次回來,一個星期以內不要聽音樂會了。對不起自己手上的票,也對不起演出人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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